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公布7起工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6月,济南二机床集团机械加工公司设备工程部员工王某某,在巡查中发现设备线槽盖板、地坑护栏有部分开焊,地坑深度超过1.2m,周边员工在操作机床设备过程中,会接触到护栏,有坠入地坑的风险,易造成高处坠落事故。巡检人发现后立即报告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对开焊的地坑围栏进行维修加固,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二:2025年6月,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质检部汪某,在16号仓外卸粮现场闻到异味,随即停止现场作业设备,进行排查,发现一台移动式液压装仓机电源插头烧毁,如继续使用,可能造成设备损坏甚至引发火灾。于是,立即联系机电维修人员更换设备电源插头,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三:2025年3月,济南大正东智车用管路有限公司二车间班组员工张某,发现车间行车钢丝绳有断股现象,且防脱钩装置已损坏,随即向施工班组负责人报告,上报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核查整改,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参与隐患处理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绩效加分。
案例四:2025年7月,三菱重工海尔(青岛)空调机有限公司员工战某某,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配电柜内接的空调电源线过热,战某某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通过企业钉钉安全群上报隐患。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电工到现场查看,发现空调安装单位所接开关与空调负荷不匹配,随即更换了空调开关。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五:2025年6月,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装卸工孙某某,发现一名外来物流人员未佩戴防坠器、安全帽的情况下,违规攀爬到货车货物顶部遮盖篷布,存在坠落风险。孙某某第一时间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到达现场后,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监督其完成整改。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500元奖励,并在公司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六:2025年5月,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张某,通过企业微信平台,提报仓库内三处消火栓箱门布局不合理问题,箱门位于栓口一侧,既阻碍消防水带快速展开又影响水带连接效率。经核查确认隐患后,公司迅速组织整改,优化了消火栓箱使用便利性。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七:2025年5月,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员工梁某某,在日常作业时,发现公司行车、叉车额定载重为3吨,但采购的原材料捆包重量达4吨/捆,且包装松散、工件形状不规则,卸货过程中易发生倾斜、坠落等安全事故。该员工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降低单捆重量、优化包装方式”的建议。安全管理部门联合采购部快速响应,将原材料捆包重量调整为2吨/捆,从源头消除超载作业风险。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3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