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但仍有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发生典型事故,加之春节前后交通运输领域、群众身边、企业巡查巡检等安全风险突出,要严查密防,狠抓管控措施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年。
“基层末梢”火灾风险突出
菜市场、购物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1月4日,河北张家口力广菜市场商铺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5人受伤;1月5日,山西大同一沿街简易菜铺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此外,还发生浙江杭州世融商业中心“1·2”、北京朝阳天元港中心“1·3”等商场火灾事故。
文旅场所重大风险需警惕。1月18日,河南开封龙亭区5A级景区清明上河园一木质门楼发生火灾,致大量游客紧急疏散;1月16日,广东深圳金石艺术博物馆发生火灾。这暴露出部分景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盲区,隐患排查整治不细不实,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学校火灾事故多发。近期,接连发生江苏南京“1·2”中学、安徽合肥“1·3”安徽大学、四川成都“1·6”高级技工学校、河南郑州“1·9”河南农业大学、四川成都“1·12”四川农业大学、江苏南京“1·12”南京大学、上海奉贤“1·12”上海师范大学、天津南开“1·12”幼儿园、天津和平“1·13”中学及重庆酉阳“1·18”小学等学校火灾事故,反映部分学校存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安全管理松懈,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危险品非法违法生产屡禁不止
民爆物品非法生产屡禁不止。1月3日,河北保定清苑区一民房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系非法试制“土地雷”时操作不当导致爆炸;1月4日,江西宜春袁州区一民房附属房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初步调查是在非法制造“鱼雷”过程中因摩擦、静电等引发燃爆致房屋坍塌;1月9日,湖南益阳赫山区一民房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初步分析系涉事人员在网上非法采购、组装“鱼雷”导致爆炸。事故均为不法人员故意逃避监管,在偏远农村民房内非法生产引发。
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安全风险突出。公安机关查获多起相关案件:1月1日,在广东广州花都区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缴获非法烟花爆竹417箱、约4吨;1月3日,在浙江杭州良渚村一处民房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65件、约3吨;1月5日,在山东青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查获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1700余箱;1月15日,在陕西西安灞桥区白庙村一民房查获烟花爆竹500箱;1月19日,在四川南充查获一跨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56件的货车和一非法存储704件烟花爆竹仓库。案件涉及烟花爆竹数量大,相关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尤其是一些非法储存窝点位于居民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烟花爆竹燃放风险不容忽视。1月1日,浙江杭州一男子在近9万人参加的活动中,向空中喷射烟花,引起恐慌;1月17日,甘肃定西临洮县一儿童点燃爆竹后扔进窨井被炸伤。
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
客运和危货运输安全风险突出。客运方面,接连发生江西景德镇“1·1”大客车侧翻(载37人,造成4人受伤)、海南保亭“1·3”多车相撞(15车追尾相撞,造成12人受伤)、广东河源“1·16”大巴车追尾(载51人,造成2人受伤)、江苏苏州“1·17”液化天然气气电混合公交车起火(载12人,无人员伤亡)等多起重大涉险事故。危货运输方面,接连发生辽宁营口“1·2”重型半挂牵引车爆燃喷溅(载27.5吨镁铝合金粉,造成2死2伤)、广东云浮“1·2”槽罐车侧翻(载33吨柴油,造成2人受伤)、陕西汉中“1·5”厢式货车起火(载9吨烟花爆竹,无人员伤亡)、山西临汾“1·6”液化天然气槽罐车侧翻起火(载21.5吨液化天然气,无人员伤亡)等事故。这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车辆维护不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法违规运输等问题,也反映出一些部门监管执法不够精准。
此外,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事故也时有发生,当前正值春运期间,客运繁忙,安全问题和风险需高度重视。
中毒窒息事件多发
1月20日,贵州毕节赫章县一居民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1月13日,山西忻州宁武县一租户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3人死亡。
这警示要针对冬季居民室内烧火取暖中毒事件多发特点,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提升警示教育穿透力,不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警语提示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节前企业抓紧时间生产作业,抢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等行为增多,要强化安全风险研判,时刻绷紧“安全弦”,全力守好“安全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从春运出行情况看,应重点关注春节前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据交通运输部门预测,今年春运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达到90亿人次左右,创历史新高。特别是自1月23日开始,受寒潮影响,我国将有大范围雨雪和大风降温天气,应密切关注寒潮雨雪对交通运输的影响。从新风险方面看,一方面重点关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场站安全风险,另一方面重点关注邮轮出游、房车出行等游玩模式。
从假期旅游娱乐情况看,应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春节假期群众出行游玩、亲友聚餐、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较多,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地区进一步增多,应重点关注因燃放不规范导致的爆炸和火灾事故风险。由于气温偏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应关注群众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冰雪活动方面,应防范相关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雪场垮塌、特种设备故障等事故。城镇燃气方面,应重点关注因低温雨雪天气导致的燃气管道冻裂、泄漏及居民用气不规范带来的燃气爆炸风险。
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看,应重点关注巡查巡检安全风险。一些企业在春节假期仍有部分人员进行值班值守和巡查巡检,一些矿山企业、外贸生产企业和重点施工项目工地春节假期仍然开工,要防范员工因身体疲劳或思想松懈,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等引发事故。
要牵住春运安全“牛鼻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合会商研判,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辆和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早部署极端天气下交通运输安全防范。
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不放松。持续做好矿山“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非法盗采等行为,紧盯保供煤矿尤其是采掘接续紧张矿井,强化大班次管控、强化重点时段督导检查;严防死守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加强化工设备设施检维修环节动火等特殊作业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旺季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涉嫌危险作业罪行为;持续加大动火作业、保温材料等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各类建设项目年底赶工期、抢进度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施工、违规作业等引发事故。
深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多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春节前后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以社区、街道或乡镇为单位,分批分类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